首页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农药产品生产审批 第二十二条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农药产品生产审批 第二十二条 申请本企业现有相同剂型产品的,2年内可以不再进行现场审查。但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进行现场审查: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省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审查的。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