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九条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九条 申请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将所需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