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精神,依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一、 项目目标

(一) 住院分娩率<80%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5%—10%。 (二) 住院分娩率为80%-90%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4%以上。 (三) 住院分娩率为90%-95%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增长2%以上。 (四) 已达到95%以上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稳步增长。

二、 项目对象

三、 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 项目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 项目内容。 1.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地方财政也应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并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 2. 各省(区、市)卫生、财政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共同制订本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本地区的住院分娩基… 3. 县级卫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当地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任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农村孕产… 4. 各地项目办公室要对补助资金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严格坚持补助资金公正合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农村孕产妇能够直接受益。具体包括资金申请表审批、补助卡发放、补助经费报… 5.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规范、便捷的助产技术服务。

四、 项目组织实施

(一) 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住院分娩的各项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推动农村住院分娩工作… (二) 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和财政部负责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2. 各省(区、市)卫生、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本地区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负责本地区补助资金的分配及监督检查。 3. 各市(地)卫生、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督导。 4. 各项目县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及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 5.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 6. 异地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享受住院分娩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三)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 1. 宣传动员:在广泛宣传、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 2. 住院分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核实补助对象身份,按规定提供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填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 3. 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 (四) 信息管理。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县级卫生部门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

五、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一) 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 (二)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财政部门做好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县级财政应将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所需资金纳入医疗卫生经费预算予以安排。省级财政… (三)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困难地区予以支持。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 (四)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免收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经县级卫生… (五)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享受补助…

六、 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 卫生部制订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 项目实行逐级监督指导与评估,国家级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省(区、市)督导1—2个项目县(市)。省级督导评估每年至少进行1次,覆盖1/3项目县(市)。市级… (三) 督导评估主要内容。 1. 了解全县(市)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情况等。 2. 了解补助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重点查看全县(市)补助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明细表等。 3. 了解并反馈补助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附件:1.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示意图〔略〕 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略〕 3.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度统计表(省级)〔略〕 4.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略〕 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6. 2009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