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3. 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汇拨至医疗卫生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四) 信息管理。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县级卫生部门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等按季度逐级报市(地)级、省级卫生部门,省级卫生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卫生部。 3. 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汇拨至医疗卫生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四) 信息管理。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县级卫生部门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县级卫生部门要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等按季度逐级报市(地)级、省级卫生部门,省级卫生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卫生部。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