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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3. 3. 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汇拨至医疗卫生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4. 五、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5. (三)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三)

3. 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县卫生局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连同第三联单)汇拨至医疗卫生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五、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三)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困难地区予以支持。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

(二) 目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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