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章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 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五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七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八条 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