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
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