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六章 抵债资产 第五十一条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抵债资产 第五十一条 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不能当即变现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其价值: 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 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 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