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资金申请文件后,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核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资金申请文件的基础上,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采取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的方式,将年度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下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六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绩效目标等分解落实到项目,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投资计划分解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七条 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投资计划调整后应及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信息。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