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资金申请文件后,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是否符合投资使用方向;

是否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有效;

项目主要建设条件是否基本落实;

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