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十条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十条 薄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公用经费等支出。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