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实施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投资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在下一年度投资安排时给予适当倾斜。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