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农业农村部按照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的相关要求,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每月10日前,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相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未按要求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信息的,或录入信息数据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节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每年年底前,将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