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十六条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十六条 救灾资金的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