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事立法工作条例(2017年) 第十一章 体例规范 第七十三条 军事立法工作条例(2017年) 第七十三条 第十一章 体例规范 第七十三条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用语应当完整准确地表达立法本意,含义明确;表达同一概念应当使用同一词语;涉及法律、军事和其他专业内容的,应当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军语和其他专业术语。对含义复杂或者涉及适用范围的重要词语,应当在条文中对其含义予以明确界定。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