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事立法工作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军事立法工作条例(201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军事立法工作,必须从国防和军队建设实际出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体系设计,遵循综合集成、系统配套、精简管用的要求,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