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防治局机关“小金库”,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监督制度,开展“小金库”监督检查;

受理群众举报信件,及时进行核查;

查处“小金库”问题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加大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