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中国残联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卫生健康委、… 儿童福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二) 总体思路。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 (三)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

二、 推进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一) 做好接收抚养工作。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的儿童。儿童移交原则上采取“户随人走”的方式,将儿童户籍一并… (二)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各地医疗机构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综合保障的作用。对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三) 提高康复专业能力。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申请纳… (四) 强化教育权益保障。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教育部门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切实… (五) 优化实施儿童成年后安置政策。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帮扶。对符合参军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 (六)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内设社会工作部门、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者依法依规参与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安置等服务。充分运用专业社… (七) 积极推进创新发展。鼓励拓展服务范围,向儿童福利机构外残疾儿童、特别是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康复等服务。鼓励共享优质资源,获得医…

三、 推进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

(一) 加快推进转型。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有效整合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各地根据… (二) 切实履行职责。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后,要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 (三) 提升服务能力。民政部门要为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机构场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

四、 强化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推动将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纳入当地“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要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省级民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地方各级儿童福利机构… (二) 强化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资源,做好儿童福利… (三) 确保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明晰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共同推进解决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中的急难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进… 各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并于2021年8月底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民政部;2022-2025年期间,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