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二、 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二、 二、 推进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一) 做好接收抚养工作。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的儿童。儿童移交原则上采取“户随人走”的方式,将儿童户籍一并… (二)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各地医疗机构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综合保障的作用。对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三) 提高康复专业能力。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申请纳… (四) 强化教育权益保障。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教育部门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切实… (五) 优化实施儿童成年后安置政策。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帮扶。对符合参军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 (六)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内设社会工作部门、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者依法依规参与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安置等服务。充分运用专业社… (七) 积极推进创新发展。鼓励拓展服务范围,向儿童福利机构外残疾儿童、特别是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康复等服务。鼓励共享优质资源,获得医…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