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二、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 (四) 深入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加强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的统筹协调,积极推动沿大江大河、沿边沿海和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增长带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广… (五) 重点实施好三大战略。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注重与区域开发开放相融合,强化东部地区的龙头引领和中西部内陆腹地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核心区、战略支… (六)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发展生产、易… (七) 扶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完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政策,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重点贫困… (八) 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优化提升东部城市群,支持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 (九)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拓展我国发展战略空间。按照以陆促海、以海带陆、人海和谐的原则… (十)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的全过程,构建高效安全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快…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