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
(十)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的全过程,构建高效安全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加快完善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形成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川滇、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近岸近海生态区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保护和管理,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增强涵养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海洋和海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全面推动资源能源节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解决重点区域、流域和海域的突出环境问题,鼓励开展跨行政区的生态环保合作,促进生态产品和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维护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