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各国和其它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196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如果法庭在程序的任何阶段认为有必要时,它可以:

要求双方提出文件或其他证据;

访问与争端有关的场地,并在该地进行它可能认为适当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