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2020年) 七、 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2020年) 七、 七、 建立持续发展机制 (十六) 加强铁路与地方协商合作。铁路企业应优化调整路网和枢纽功能分布,公开线路使用、车站服务等市场化服务收费标准、清算规则,进一步规范接轨等手续办理,明确具体办结时限。… (十七) 健全技术标准和装备体系。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加快制定市域(郊)铁路用地控制指标,完善市域(郊)铁路建设运营等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企业推进相关领域技术与… (十八) 强化政府支持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地方科学编制规划,在用地、环评、安全监管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适时推出一批重点… (十九) 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省级政府要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总结评估市域… (十五)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