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2020年) (十五)

(十五) 加大综合开发力度。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合理确定综合开发规模和实施方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强化城市政府和铁路企业开发合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落实用地性质变更等事项,有效盘活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可开发铁路土地资产。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域(郊)铁路相关企业通过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和管理、车站和车辆商业开发等形式,构建综合开发溢价回收机制,支持市域(郊)铁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