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 第二章 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七条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七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