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三、 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2022年) 三、 三、 建立健全河湖安全保护协作机制 (一)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要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工作会商,互相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各自明确一名主管… (二) 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案… (三) 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流域管理机构要协调推动流域内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