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24年) 6. 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24年) 6. 6. 申请主体。上市公司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债权人、单独或者合计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三、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