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3. 将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代收费等纳入预算外管理,并收取10—30%不等的预算外资金调控费。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将学校收取的全部费用由乡财政统一管理,按中学每生收费额的10%、小学每生收费额的30%的比例收取调控费,用于平衡乡镇财政支出,向全区学校共收取调控费99.9万元。不少学校因此收不抵支,只好又向学生重复征收这部分费用。 二、 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产生的原因 (四) 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四) 3. 将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代收费等纳入预算外管理,并收取10—30%不等的预算外资金调控费。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将学校收取的全部费用由乡财政统一管理,按中学每生收费额的10%、小学每生收费额的30%的比例收取调控费,用于平衡乡镇财政支出,向全区学校共收取调控费99.9万元。不少学校因此收不抵支,只好又向学生重复征收这部分费用。 二、 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产生的原因 (四) 价格执法部门监督检查难以落到实处。近年来对教育收费检查年年进行,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查出的乱收费问题难以处理到位。这是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行体制下,价格主管部门是本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价格执法受当地政府的干预和制约。一些地方政府对学校乱收费行为加以保护,当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和实施经济制裁时,政府就出面干预,或让财政部门开一张处罚单,把乱收费收入划到财政预算外帐户上,再拨付给学校。查出的乱收费金额多、处罚额度很少,违法单位在经济上有利可图,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中小学乱收费的歪风,达不到检查和处罚的教育效果;另一方面,各地检查力量不足,县一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一般只有5—8人,加之乡村交通条件差,每年不可能对所有的农村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因此,少数学校存在侥幸心理,教育乱收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