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二、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基本要求和程序 (九)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九) 二、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基本要求和程序 (九) 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重新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建立新的地籍档案,并妥善保管有关土地登记资料。 (八)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