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中“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修改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第二项修改为:“(二)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情况的年度评价报告”。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第二项修改为:“(二)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情况的年度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