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 7. 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 7. 其他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随意殴打其他乘客,追逐、辱骂他人,或者起哄闹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