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2001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对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应当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和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并视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迅速了解事件起因、规模及影响交通的程度,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劝告群众离开现场;
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劝说工作;
在现场外围设置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在上级机关统一指挥下,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一定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在处置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误伤他人,保护民警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