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反洗钱义务 第八条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三章 反洗钱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开展当事人尽职调查: 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公证业务; 有合理理由怀疑当事人涉嫌洗钱活动; 对先前获得的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问。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