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发行预案披露本次发行目的时,应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业务发展和资本结构等情况,说明确定本次发行品种和融资规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