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发行预案应说明本次优先股发行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例如:

利润分配条款,包括票面股息率、是否强制分红、是否可累积、是否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剩余财产分配条款;

表决权限制与恢复条款;

回购优先股的具体条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具体条件(如有);

与优先股股东权利义务相关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