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载明以下费用信息:

基金销售费用收取的方式、用途和标准;

以简单明了的格式和举例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综合费用水平;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