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载明以下费用信息: 基金销售费用收取的方式、用途和标准; 以简单明了的格式和举例方式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综合费用水平;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