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二十三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规范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总额、基金管理人实际收取的管理费净额。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