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专业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一、二等奖项目的初审并向评委会推荐;

负责三等奖项目的评审并报评委会审定;

协助评委会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为完善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