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现场督察的权限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现场督察的权限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