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现场督察的权限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现场督察的权限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 督察机构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纪律,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