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章 现场督察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现场督察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五条 被督察的单位应当根据督察人员的要求,提供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如实回答提出的问题。 督察人员有权对督察事项有关的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