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8. 涉案财物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送、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 (1) 随案移送。对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财物,应当随案移送;对危险品、大宗大型物品以及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应当移送相关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 返还被害人(被侵害人)。 ① 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 ② 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③ 应当由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领取的,办案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3) 返还原当事人。 ① 对刑事案件依法撤销、行政案件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的书面通知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 (4) 变卖、拍卖。 ① 对因自身材质原因易损毁、灭失、腐烂、变质而不宜长期保存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等物品,长期不使用容易导致机械性能下降、价值贬损的车辆、船舶等物品,市场价格波动大的… ② 对涉案财物的变卖、拍卖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原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商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暗箱操作。 ③ 善意第三人等案外人与涉案财物处理存在利害关系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 (5) 依照判决处理。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明确涉案财物如何处理的,… (6) 退、赔款物。 ① 对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亲友给予被害人(被侵害人)退、赔款物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向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委托的人直接交付,并将退、赔情况及… ② 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委托的人不愿意当面接收的,经其书面同意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可以记录其银行账号,通知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亲友将退、赔款项… ③ 公安机关应当将双方的退赔协议或者交付手续复印附卷保存,并将退赔履行情况记录在案。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