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8. 涉案财物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送、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8. 涉案财物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送、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 (1) 随案移送。对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涉案财物,应当随案移送;对危险品、大宗大型物品以及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应当移送相关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8.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