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

适用的依据已经失效、废止的;

适用的依据尚未生效的;

适用的依据不当的;

其他适用依据错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