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 第五章 审查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审查 第四十条 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重点审查下列事项: 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职权;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是否符合法定范围和期限; 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