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及时核销所处置馆藏文献信息的国有资产台账信息,加盖注销专用章,同时进行会计处理,并与馆藏文献信息接收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