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2014年)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六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2014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六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美术馆,按照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的主要内容及《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引用法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2014)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