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2014年)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十五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行业评估、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评、申报、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