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 第五条 文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和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第六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是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在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主任由教育科技司司长或主管科研工作的副司长兼任,日常工… 第七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负责建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中级管理单位负责建立本辖区的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须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规划小组,作为学术评议机构和咨询机构。学科规划小组成员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中遴选,报全国艺术科学…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