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文化部组织成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和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制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
审核评定有关艺术科学研究机构;
审定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审批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
审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规章;
管理、监督全国艺术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筹措全国艺术科学研究经费;
评选和奖励全国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领导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学科规划小组工作;
指导、协调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工作。